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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着乌龟去散步 万象 42 0
各地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查询网址汇总(收藏)

各地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查询网址,现汇总整理,供网友参考。


各地备案的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查询网址

序号

地域

企业标准查询网站

网站链接

1

北京

北京市食品安全标准备案公开查询

http://210.75.199.101/spba/pub/spectacleInfo.action?gslx=p_new,p_renew,p_change,p_continue&cancelstate=0

2

上海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一网通办-食品安全标准信息服务

http://spbz.jds.wsjkw.sh.gov.cn/

3

重庆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企业标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查询

http://47.98.44.128:1213/FoodSafety/FilingPublicity/

4

天津

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

http://www.tjxzxk.gov.cn/

5

陕西

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查询系统

http://124.115.216.182:8081/dpr/a/prs/fses/public

6

广东

广东省食品安全标准备案网上系统

http://spbz.gdhealth.net.cn:8899/netspba/aWelcome.m

7

云南

云南政务服务网-服务事项-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

8

黑龙江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查询

http://health.hljgov.com/tabhubs

8

黑龙江

黑龙江省政务服务网-食品安全备案

http://zwfw.harbin.gov.cn/hz_root/hlj2wjw/wjwItemList?areacode=230100

9

四川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企业标准备案

http://wsjkw.sc.gov.cn/scwsjkw/qybzbaqgs/tygl.shtml

10

河北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http://110.249.216.84:9999/index.do?templet=spanba

11

江苏

江苏政务服务网

http://www.jszwfw.gov.cn/col/col140120/index.html

12

河南

河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信息服务

http://spaq.yyw *** .com/fssis-postinginfo.asp

13

湖南

湖南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局-企业标准备案后公开

http://www.hnhi.cn/g *** /spaqbz/bagxxgk/

13

湖南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前公示

http://wjw.hunan.gov.cn/wjw/bsfw/g *** /bags/index.html

14

宁夏

宁夏 *** 自治区卫生健康综合服务中心

http://www.nxwsjd.org.cn/spaqlistss.do

15

江西

江西省食品安全标准备案与管理系统

http://qbba.jxhfpc.gov.cn/

16

浙江

浙江省食品安全标准网

http://spaqbz.zjwjw.gov.cn/zjfsdata/html/eStandardList.jsp

17

青海

青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

https://wsjkw.qinghai.gov.cn/ztbd/spaqbz/index.html

18

湖北

湖北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网上申报备案管理系统

http://183.95.190.4:7000/nhis/nhbs_hb/frame/login.jsp

19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http://wjw.nmg.gov.cn/zfxxgk/fdzzgknr/hybz/spbz/

20

新疆

新疆卫生监督网-新疆企业标准备案

http://www.xjwsjd.com/info/iList.jsp?tm_id=54

21

安徽

安徽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服务平台

http://spba.ahwsjd.cn/

22

山西

山西省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信息平台

http://1.71.190.144:8089/pmts/webpage/login/entry/pt.html

23

山东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信息查询

http://60.216.53.106:8081/main?xwl=infoSearch

24

吉林

吉林省食品安全标准网2019年

http://ba.jlfsstd.net/fsdb.cgi

24

吉林

吉林省食品安全标准网2012-2018年

http://www.jlfsstd.net/dbfirm.cgi

25

辽宁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辽宁省市级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公示公布网址

http://wsjk.ln.gov.cn/wst_xxgk/zdgz/wst_spaqdfbz/202009/t20200914_3971440.html

25

辽宁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辽宁省市级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前公示网址

http://wsjk.ln.gov.cn/wst_xxgk/zdgz/wst_spaqdfbz/201708/t20170830_3024105.html

26

福建

福建省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公示平台
——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公示

http://spbz.fjwjjd.cn/Site/RecordAfter/List

27

***

***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http://wjw. *** .gov.cn/xwzx/tzgg/index_1.html

28

甘肃

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

http://wsjk.gansu.gov.cn/channel/10990/index.html

29

贵州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标准管理

http://wjw.guizhou.gov.cn/zwgk_500663/xxgkml/zdlyxx/spaq_5149931/

30

海南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

http://wst.hainan.gov.cn/swjw/zdly/spaqzd/

31

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http://wsjkw.gxzf.gov.cn/spaqyyyzs_49672/spaqqybz/index.shtml

来源:食品伙伴网,转载请注明来源。封面图来源:创可贴会员

食品伙伴网与上海海洋大学“鱼糜制品加工科技服务”达成战略合作

核心提示:6月6日,在广东广州举行的国家水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2023年度工作会议上,食品伙伴网与上海海洋大学在鱼糜制品加工技术科技服务项目方向,现场进行签约仪式,达成战略合作。

食品伙伴网(www.foodmate.net)

  食品伙伴网讯 6月6日,在广东广州举行的国家水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2023年度工作会议上,食品伙伴网与上海海洋大学在鱼糜制品加工技术科技服务项目方向,现场进行签约仪式,达成战略合作。


  6月6日,国家水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2023年度工作会议于广东广州顺利举行,会议以“赋能水产加工发展,助力大食物观构建”为主题,邀请了相关部委、院士专家、企业代表、一线业者和行业媒体百余位嘉宾共同参与。


  会议日程主要有领导致辞、第二届国家水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体系专家委员会聘书颁发仪式,特邀报告、成果转化对接签约仪式、水产品加工技术成果转化与需求发布等环节。其中成果转化对接签约仪式上,食品伙伴网与上海海洋大学在鱼糜制品加工技术科技服务项目方向,进行现场签约,达成战略合作。  

上海海洋大学食品学院拥有四个学科(系)、一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7个省部级科研平台,食品科学与工程(上海海洋大学)实训基地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具备鱼粉、鱼油、“胶原蛋白”生产线、鱼糜及其制品、啤酒、焙烤、感官等设备产线与实验室,可实现从原料到产品的过程转化,理论结合实际,达到教学示范效果。


  食品伙伴网研发服务中心水产项目团队自2019年成立以来,主要以水产加工技术为重点,打造水产全行业技术交流与服务平台。定期举办技术培训及交流会议,并可为企业提供宣传推广方案,助力品牌及产品打造。自2020年,食品伙伴网与上海海洋大学专家团队开展合作,至今已举办三期“鱼糜及其制品加工技术培训班”,达到很好的培训及服务效果,收获业内一致好评。在良好合作基础上,借此机会,食品伙伴网与上海海洋大学签订合作协议,继续探索多样化合作模式。


  食品伙伴网期待与更多高校院所、专家老师达成合作,助力成果转化,更好的为行业服务,深入解决行业痛点和难题,推动行业快速高质量发展。欢迎联系交流!

2023年3月食品行业监管政策概述

核心提示:2023年3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监管部门发布了一系列食品行业监管政策,食品伙伴网整理汇总如下: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计量比对管理办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三部计量规章;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发布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指导意见;2023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 《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等。

食品伙伴网(www.foodmate.net)

  食品伙伴网讯 2023年3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监管部门发布了一系列食品行业监管政策,食品伙伴网整理汇总如下:

 1、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计量比对管理办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三部计量规章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有关要求,完善计量法治体系,提升计量监管效能,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计量比对管理办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三部计量规章,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在这里,我们重点介绍一下《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办法》所称定量包装商品是指以销售为目的,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体积、长度、面积、计数标注等标识内容的预包装商品。药品、危险化学品除外。


  《办法》规定,定量包装商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在其商品包装的显着位置正确、清晰地标注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净含量的标注由“净含量”(中文)、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或者用中文表示的计数单位)三个部分组成。法定计量单位的选择应当符合本办法附件1的规定。以长度、面积、计数单位标注净含量的定量包装商品,可以免于标注“净含量”三个中文字,只标注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或者用中文表示的计数单位)。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字符的最小高度应当符合本办法附件2的规定。


  《办法》还规定,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应当标注单件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和总件数,或者标注总净含量。同一包装内含有多件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应当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单件净含量和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件数,或者分别标注各种不同种定量包装商品的总净含量。


  《办法》明确,国家鼓励定量包装商品生产者自愿开展计量保证能力评价工作,保证计量诚信。鼓励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建立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计量诚信。自愿开展计量保证能力评价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者,应当按照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要求,进行自我评价。自我评价符合要求的,通过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网站进行声明后,可以在定量包装商品上使用全国统一的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定量包装商品生产者自我声明后,企业主体资格、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品种或者规格等信息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一个月内再次进行声明。


  《办法》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制定了相应的处罚规定,如下: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者按要求进行自我声明,使用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达不到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要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定量包装商品生产者未按要求进行自我声明,使用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销售定量包装商品违反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未正确、清晰地标注净含量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未标注净含量的,限期改正,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经检验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下罚款;


  从事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检验的机构伪造检验数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十万元以下罚款等。


  相关报道: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公布 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公布 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计量比对管理办法》公布 自2023年6月1日起施行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解读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与GB 7718在净含量要求方面的比较分析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变化解读


  《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解读


  《计量比对管理办法》解读


  2、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发布《关于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指导意见》


  3月2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发布关于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明确了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形成“百亿龙头、千亿集群、万亿产业”的地方特色食品发展格局,培育5个以上年营业收入超过1000亿元的传统优势食品产区,25个以上年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龙头骨干企业,打造一批全国知名地方特色食品品牌和地方特色小吃工业化典型案例。


  《指导意见》部署了优质原料保障、产业集群建设、技术装备提升、质量安全保障、特色品牌培育、转变发展方式以及业态模式创新7个方面工作20项任务。


  《指导意见》瞄准建设现代食品产业体系,围绕食品工业全产业链推进上下游协同发力,从农产品原料的保障、到产业集群的建设、到技术装备的提升、再到食品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拓展,均进行了工作部署和安排,特别是设置了特色农产品原料基地、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集群以及技术装备和工艺提升方向三个专栏,对重点工作进行了细化和聚焦。同时在品牌建设方面持续发力,慎终如始做好食品安全保障,坚持以创新为引领推动地方特色食品产业链向高端攀升,向新场景和新赛道延伸,助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


  相关报道: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消费〔2023〕31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关于培育传统优势食品产区和地方特色食品产业的指导意见》解读


  3、2023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3月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发布关于征求2023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为做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经向部门、行业和社会广泛征集年度立项建议,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各相关专业委员会审议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拟订了《2023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稿)》,优先制定、修订风险防控和产业急需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39项,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到2023年3月17日。


  在征求意见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食品添加剂标准有12项,包括制定《食品添加剂 L-苹果酸钠》《食品添加剂 三赞胶》、《食品添加剂 香兰醇》,修订《食品添加剂 番茄红》(GB28316—2012)、《食品添加剂 辣椒红》(GB1886.34—2015)、《食品添加剂 果胶》(GB25533—2010)、《食品添加剂 维生素B2》(GB14752—2010)、《食品添加剂 月桂酸》(GB1886.81—2015)、《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GB29924—2013)、《食品添加剂 L-丙氨酸》(GB25543—2010)、《食品添加剂 赤藓糖醇》(GB26404—2011)、《食品添加剂 L-半胱氨酸盐酸盐》(GB1886.75—2016);


  食品相关产品标准1项,修订《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9685—2016);


  污染物标准有3项,包括修订《肉类干制品中重金属 *** 》、《干制水产品中重金属 *** 》、《液态特医食品中污染物、真菌毒素 *** 》;


  理化检验 *** 与规程标准11项,包括制定《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2-甲基-1,3-丁二烯的测定和迁移量的测定》、《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柠檬酸三乙酯、乙酰柠檬酸三丁酯和癸二酸二正丁酯迁移量的测定》、《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双酚A-二缩水甘油醚、双酚F-二缩水甘油醚及其羟基和氯化衍生物迁移量的测定》、《食品中β-羟基-β-甲基丁酸钙的测定 》、《食品中二氢槲皮素的测定》、《食品中吡咯并喹啉醌二钠盐的测定》、《食品中γ-氨基丁酸的测定》,修订《婴幼儿食品和乳品中反式脂肪酸的测定》(GB5413.36—2010) 、《食品中氨基酸的测定》(GB5009.124—2016)、《食品中指示性多氯联苯含量的测定》(GB5009.190—2014)、《食品中全氟烷基化合物的测定》(GB5009.253—2016)。


  微生物检验 *** 与规程标准有5项,包括制定《食品用菌种检验 双歧杆菌属检验》、《食品用菌种检验 乳球菌属检验》、《食品用菌种检验 魏茨曼氏菌属检验》、《食品用菌种检验 片球菌属检验》,修订《食品微生物学检验 致泻大肠埃希氏菌检验》(GB4789.6—2016);


  毒理学评价 *** 与规程标准有1项,制定《体内大鼠外周血Pig-a基因突变试验》;


  食品产品标准有1项,修订《植物油》(GB2716—2018);


  特殊膳食食品标准有2项,包括制定《胃肠道吸收障碍、胰腺炎全营养配方食品》、《麸质不耐受人群特殊膳食食品》;


  食品营养强化剂标准3项,包括修订《食品营养强化剂 酪蛋白磷酸肽》(GB31617—2014)、《食品营养强化剂 羰基铁粉》(GB29212—2012)、《食品营养强化剂 肌醇(环己六醇)》(GB1903.42—2020)。


  相关报道: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关于征求2023年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计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食标秘发〔2023〕3号)


  4、市场监管总局发布 《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


  3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2023年第6号公告。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广告绝对化用语“一刀切”“机械化”等问题,依法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为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广告绝对化用语监管执法提供指引。


  据悉,指南所称广告绝对化用语,是指《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包括“国家级”“更高级”“更佳”以及与其含义相同或者近似的其他用语。《指南》要求,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应当坚持过罚相当、公平公正、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综合裁量的原则,市场监管部门在具体的监管执法活动中,要结合广告内容、具体语境以及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当事人主观过错等实际情况,对绝对化用语整体进行把握和判断,准确把握执法尺度,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指南》结合《广告法》立法本意和广告监管执法实践,以列举的方式细化了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中不适用《广告法》第九条第三项的情形,便于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规范执法。例如,《指南》明确规定了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需要指出的是,免罚不是免责,免罚仅仅是不予行政处罚,被免罚的经营主体应当履行的纠正违法行为、消除影响等责任仍然存在。归根到底,《指南》还是体现了行政执法部门对经营主体依法合规经营愿望的信任,更是为了更好地激励广大经营主体学法守法、自觉自律。


  同时,为了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生命安全,《指南》针对教育培训、医疗、医疗美容、药品、保健食品、金融理财等重点领域,明确规定了在这些广告中使用绝对化用语不属于违法行为轻微或者社会危害性较小的情形,有效防止了广告绝对化用语从“简单机械”转向“宽大无边”,确保广告执法效果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张弛有度。


  需要注意的是,《指南》还明确,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广告用语虽然没有违反《广告法》关于绝对化用语的规定,但如果广告主无法证明其真实性的,仍然应当依照《广告法》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相关报道: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 《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的公告(2023年第6号)


  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管司负责同志就 《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答记者问


  喜大普奔!“广告绝对化用语”监管不再“绝对化”


  5、《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布 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为切实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互联网广告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了《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办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办法》适应我国互联网广告业发展新特点、新趋势、新要求,对原《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创新监管规则,进一步细化互联网广告相关经营主体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强化监管措施,对新形势下维护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助力数字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广告主、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责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弹出广告、开屏广告、利用智能设备发布广告等行为作出规范;细化了“软文广告”、含有链接的互联网广告、竞价排名广告、算法推荐方式发布广告、利用互联网直播发布广告、变相发布须经审查的广告等重点领域的广告监管规则;新增了广告代言人的管辖规定,为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执法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也为互联网广告业规范有序发展赋予了新动能。


  相关报道:


  《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公布 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管司负责同志 就《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热点!互联网广告各参与主体的法律责任及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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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


  3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


  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修订后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2016年8月17日经国务院同意、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同时废止。


  新修订的《办法》共16条。《办法》规定,考核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奖惩分明、推动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注重工作过程,强化责任落实;考核内容包括食品安全基础工作、年度重点工作、食品安全状况、即时性工作、加分项、减分项等6个方面;考核程序分为日常考核、年中督促、食品安全状况评价、年终自查、年终评审、综合评议、结果通报等7个步骤;考核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通报各省级人民 *** 和兵团。《办法》明确,对考核结果为A级、考核排名较上一年度提升较大的,以及相关工作成效突出的各省级人民 *** 和兵团予以通报表扬;对地方创新性示范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对考核排名靠后的省份加强指导;对考核结果为D级或考核排名连续三年列最后3名的,约谈省级人民 *** 和兵团有关负责人,必要时约谈主要负责人;对考核排名退步较大或上年度考核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的,视情约谈省级人民 *** 和兵团食品安全办主要负责人;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各省级人民 *** 和兵团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评议考核中发现需要问责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相关报道: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3〕6号)


  7、假肠膜明串珠菌等28种“三新食品”通过审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2023年第1号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假肠膜明串珠菌申请新食品原料、聚天冬氨酸钾等16种物质申请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环己胺封端的1,1'-亚甲基二(4-异氰酸基环己烷)均聚物等11种物质申请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


  其中,新食品原料有1种,为假肠膜明串珠菌。


  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有16种,涉及1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聚天冬氨酸钾),8种食品工业用酶制剂新品种(氨基肽酶、蛋白酶、磷脂酶 A2、麦芽糖淀粉酶、木聚糖酶、乳糖酶(β-半乳糖苷酶)、羧肽酶、脱氨酶),1种食品用香料新品种(2-己基吡啶),4种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富马酸、乙酸钠(又名醋酸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维生素 E),2种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扩大使用范围(聚二甲基硅氧烷及其乳液、硬脂酸镁)。


  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有11种,涉及3种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新品种,4种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3种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树脂新品种,1种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树脂扩大使用范围。


  相关报道: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假肠膜明串珠菌等28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3年 第1号)


  解读《关于假肠膜明串珠菌等28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3年第1号)


  假肠膜明串珠菌等28种“三新食品”通过审查


  8、3种新食品原料、3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公开征求意见


  3月10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就3种新食品原料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涉及文冠果种仁、文冠果叶、酵母蛋白。


  3月15日,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就3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涉及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2种,包括玻璃纤维、C.I.颜料黑 28;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树脂新品种1种,为N-(2-氨基乙基)-β-丙氨酸单钠盐与1,4-丁二醇、1,6-二异氰酸根合己烷、1,3-二异氰酸根合甲苯和己二酸的聚合物。


  相关报道: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关于文冠果种仁等3种新食品原料公开征求意见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公开征求玻璃纤维等3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意见


  9、《淀粉粘度测定》等7项推荐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征求意见


  3月2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征求《淀粉粘度测定》等7项推荐性国家标准(报批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淀粉粘度测定》等7项推荐性国家标准(报批稿)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


  标准涉及《淀粉黏度测定》、《白酒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灵芝孢子粉采收及加工技术规范》、《食品生产质量控制与管理通用技术规范》、《食品包装用聚乙烯吹塑容器》、《茶叶滤纸》、《《日用保温容器》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


  相关报道:


  关于征求《淀粉粘度测定》等7项推荐性国家标准(报批稿)意见的通知


  10、《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3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严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统一现场核查标准和评判尺度,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2。


  该记录表包括生产场所(7项21 分)、设备设施(12项36 分)、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3项9 分)、人员管理(3项9 分)、管理制度(20项,60 分)以及试制食品检验合格报告(1 分)六部分,共46 个核查项目136分。


  现场核查评分原则:现场核查评分标准分为符合要求、基本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符合要求,是指现场核查情况全部符合“核查内容”要求,得3 分;基本符合要求,是指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属于个别、轻微或偶然发生,不会对食品安全产生严重影响,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整改达到食品安全要求的,得1 分;不符合要求,是指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属于申请人内部普遍、严重、系统性或区域性缺陷,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得0分。


  试制食品检验报告核查判定得分为1 分、0.5 分和0分。


  现场核查结论判定原则:核查项目单项得分无0分且总得分率≥85%的,该类别名称及品种明细判定为通过现场核查。当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之一时,该类别名称及品种明细判定为未通过现场核查:有一项及以上核查项目得0分的;核查项目总得分率<85%的。


  某个核查项目不适用时,不参与评分,并在“核查记录”栏目中说明不适用的原因。


  相关报道: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评分记录表(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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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 食品领域18项标准项目入选


  食品伙伴网讯 8月1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示了202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形式审查合格名单。公示名单包括202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形式审查合格名单,202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组织奖形式审查合格名单和202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个人奖形式审查合格名单。


  其中,食品领域202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形式审查合格名单涉及18项标准项目。

  
食品领域2020年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标准项目奖形式审查合格名单

(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注:表格为人工筛选 如有遗漏请谅解)

原文链接:http://gkml.samr.gov.cn/nsjg/bzcxs/202008/t20200812_3207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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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食品伙伴网

编辑:王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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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公布食用农产品、酒类抽检结果 6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

食品伙伴网讯 7月16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食用农产品、酒类2大类食品237批次样品抽检结果,有6批次样品检出不合格。

  其中,有5批次食用农产品检出不合格,分别为:陵水英州黄少甫淡水鱼摊销售的田鸡、三亚第三市场王琼霞淡水鱼摊销售的泥鳅检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三亚第三市场王菊海螺摊销售的芒果螺检出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文昌文城符永吉蔬菜摊销售的香芹、琼海嘉积黄雄蔬菜摊销售的坡芹检出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更大残留 *** 》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皮+肉)中的更大残留 *** 为100μg/kg,在其他动物(牛、羊、猪、兔、家禽、鱼除外)的肌肉中的更大残留 *** 为100μg/kg。

  氯霉素是一种广谱抑菌剂,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中将氯霉素列入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

  毒死蜱是一种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更大残留 *** 》中规定,芹菜中毒死蜱残留 *** 值不得超过0.05mg/kg。毒死蜱属中毒农药,在叶片上残留期一般为5至7天,在土壤中残留期较长。

  还有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乐东志仲万客隆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山东帅郎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二锅头酒(生产日期:2020-03-22,规格型号:500mL/瓶 56%vol)检出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白酒的质量指标,酒精度未达标,可能是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也可能是企业用低度酒冒充高度酒;还可能是生产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当导致酒精度出现偏差。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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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

「食品安全」带你了解“中国好粮油”

核心提示:2017年9月18日,《国家粮食局通告(2017年第5号)》,发布了17项推荐性行业标准,其中包括12个“中国好粮油”系列产品标准。针对“中国好粮油”相关内容,食品伙伴网进行了整理与汇总:

2017年9月18日,《国家粮食局通告(2017年第5号)》,发布了17项推荐性行业标准,其中包括12个“中国好粮油”系列产品标准。针对“中国好粮油”相关内容,食品伙伴网进行了整理与汇总:

★ 相关背景 ★

2017年4月19日,国家粮食局发布《关于在粮食流通领域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到“优质粮食工程”主要涵盖3个子项,其中包括开展“中国好粮油”行动。为此,在全国粮油标准化委员会的支持下,提出制定“中国好粮油系列标准”,包括:小麦系列(小麦、小麦粉和挂面花色挂面),稻米系列(稻谷和大米),玉米系列(食用玉米和饲用玉米),大豆,食用植物油和杂粮系列(杂粮和杂豆),作为粮食行业标准发布。

★ “中国好粮油”系列标准的特别之处 ★

“中国好粮油”系列标准与普通产品标准的区别主要有:

1、产品的安全底限高于现行国家相关卫生标准的要求。引入了“安全指数”的概念;

2、按照用途进行分类定等,定等指标在满足达到目的要求的情况下尽量简化,提出了“声称指标”的定义;

3、强调原粮的品质一致性,提出了不同原粮的“一致性”的定义和要求;

4、注重营养,重点体现在挂面、植物油和杂粮系列标准中;

5、体现“适度加工、节粮减损”的原则,尤其是在稻米系列标准中;

6、标准中应有质量追溯信息;

7、标签标识:强调了标签标识中对收获年度、声称指标检验值及安全指数的标注。2017年9月15日国家粮食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及发布工作的通知》,提到“中国好粮油”产品标识由“中国好粮油”标志和防伪二维码构成,可供在产品包装上使用,以便消费者查询。

不同产品对于标签标识有个各自的要求,详细可以查看文首发布的12个产品标准。

★ 如何申请 ★

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开展“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申报主体为粮油加工企业,企业自愿参与,申报产品为申报企业生产的符合“中国好粮油”标准的粮油产品。申报和遴选按“一品一报”“一年一报”方式进行。申报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申报产品质量信息、产品检验报告及企业相关证照等。

相关要求可查看《关于在粮食流通领域实施“优质粮食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附件“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县和示范企业申报指南。

★ 国家相关动态 ★

  • 2017年9月1日,国家粮食局印发《“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17年9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
  • 2017年9月13日,《国家粮食局科学研究院“中国好粮油网”开发项目成交公告》;建立“中国好粮油网”;
  • 2017年9月15日,国家粮食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及发布工作的通知》,2017年起组织开展“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建立“中国好粮油网”信息平台,统一发布符合“中国好粮油”标准的优质粮油产品信息,开展“中国好粮油”产品线上销售服务,并进行粮油营养健康知识科普宣传。

★ 部分地区相关动态 ★

湖南:2017年4月21日,湖南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中国好粮油”行动示范县和示范企业的通知;

贵州:2017年8月4日,“贵州‘好粮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山东:2017年9月18日,山东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 “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及推荐工作的通知;

安徽:2017年9月19日,安徽省粮食局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的通知。

★ 加入“中国好粮油”行动的优势 ★

1、通过审核后的产品,可在“中国好粮油网”进行展示并开展线上交易。国家粮食局通过“中国好粮油网”发布各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遴选出的“中国好粮油”产品信息,包括产品质量、营养特性、品牌、产地、价格、企业状况等必要信息。

2、优胜劣汰: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应组织对本省遴选推荐的“中国好粮油”产品开展每年不少于两次的全覆盖抽检。国家粮食局也将定期组织开展抽检工作。抽检达不到标准要求、消费者认可度低的产品应及时调整退出。在竞争中,淘汰不良的竞争对手,突出体现企业实力,彰显企业品牌影响力。

3、“中国好粮油网”将与国内知名电商紧密合作,建立“中国好粮油”线上销售平台,鼓励“中国好粮油”产品生产企业在平台开设专营店,专门销售遴选认可的产品。扩大企业产品销路,提高企业品牌影响力。

★ 总结 ★

2017年度遴选工作分两批进行,9月底之前组织完成之一批遴选工作,遴选品种主要为大米和小麦粉;12月中旬以前组织完成第二批遴选工作,遴选品种包括大米、小麦粉、挂面、食用植物油及杂粮杂豆等产品。国家粮食局将于2017年10月16日(世界粮食日),发布首批“中国好粮油”产品。

据陕西日报报道,“优质粮食工程”从2017年开始实施,2019年完成,三年投资250亿元,今年先期投资50亿元。由此可以看出国家对此次项目的重视及巨大的投入,并且《“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提到,每个示范县仅1-2家示范企业,对示范企业要求十分严格。对于企业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建议企业积极参与,提高产品质量的同时,提升自身品牌的知名度,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

把脉问诊“问题”食品企业,枣庄10多家企业完成车间升级

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27日讯 9月27日,枣庄市 *** 新闻办举行枣庄市市场监管局“我为群众办实事”新闻发布会。闪电新闻记者从会上获悉,为了加强对枣庄市冷冻饮品、方便食品安全,枣庄市市场监管局及时组织相关执法监管人员开展“四不两直”的飞行检查、委托第三方食品安全专业机构的体系检查。引导有关企业到一些省内外的先进企业观摩学习,帮助企业对生产车间进行彻底改造。10余家方便食品、冷冻饮品等企业,完成现代化食品加工净化车间。

目前,枣庄市冲调类方便食品产业发展迅速,全市获证企业多达93家,占全市获证食品生产企业总数的12%,已经形成典型的食品生产聚集区。为建立规范提升长效机制和技术平台,今年上半年,枣庄市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起草了《方便冲调食品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先后向省市场监管局、省标准化院、省农科院等部门单位多方征求意见,2021年6月7日通过山东省食品质量促进会组织的专家论证并批准发布,该标准已收录至食品伙伴网等专业标准网站,供我省方便食品企业下载使用。

同时,还起草了《冲调类方便食品生产加工卫生规范》地方标准,目前即将进行标准专家审查和批准发布。在6月23日的全市冲调类方便食品规范提升会议上,将团体标准和加工卫生规范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印发所有参会企业,免费推广使用和广泛征求意见。以统一的技术规范标准,来有效提升全市方便食品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减少食品监管风险。

闪电新闻记者 李永文 报道

*** 胶知多少

核心提示:近日,“可乐半年可能断货”的成为了讨论热点,让常用的一种关键食品添加剂—— *** 胶,高调走进了人们的视野。那么 *** 胶是什么物质,在食品中又有着怎么样的作用?缺少了它,汽水为何会失去原有的快乐呢?下面就和食品伙伴网一起开启寻找答案之旅吧。

食品伙伴网(www.foodmate.net)

  食品伙伴网讯 近日,“可乐半年可能断货”的成为了讨论热点,让常用的一种关键食品添加剂—— *** 胶,高调走进了人们的视野。那么 *** 胶是什么物质,在食品中又有着怎么样的作用?缺少了它,汽水为何会失去原有的快乐呢?下面就和食品伙伴网一起开启寻找答案之旅吧。


  一

   *** 胶是什么


   *** 胶又名 *** 树胶,是从 *** 胶树或与其接近的金合欢属树的枝干获得的胶状分泌物为原料,经物理加工而制得的。


  这两种植物只生长在非洲和西亚地区,其商业化种植主要集中在苏丹、尼日利亚等非洲国家,来自苏丹的 *** 胶则占了全球总量的70%。而 *** 胶是许多品牌汽水工厂深度依赖的原材料,因此引发了大家“可乐半年可能断货”的担忧。


  二

  食品中的 *** 胶


  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中规定了 *** 胶的作用功能以及在各食品类别中的用量:


   *** 胶(arabic gum)作为增稠剂,INS号为414,收录在附录A.2“可在各类食品(表A.3所列食品类别除外)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中;


   *** 胶(Arabic gum)作为食品用天然香料,编码为N249,FEMA编号为2001,收录在附录B.2“允许使用的食品用天然香料”名单中;


   *** 胶(arabic gum)作为加工助剂,收录在附录C.2“需要规定功能和使用范围的加工助剂”名单中,使用范围是葡萄酒加工工艺;


  2015年1月29日,原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批准β-半乳糖苷酶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5年 第1号),扩大了 *** 胶作为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以“其他”功能在盐及代盐制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我们可以看出, *** 胶的应用和身份还是比较多的。

  如果你翻看碳酸饮料的产品标签,却会发现,配料表中极有可能没有 *** 胶,这是因为 *** 胶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香精》(GB 30616)表B.1“食品中允许使用的辅料”名单中,是作为食用香精的溶剂及载体。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4.1.3.2以及7718问答修订版的四十三条“关于食用香精、食用香料的标示”,使用食用香精、食用香料的食品,可以在配料表中标示该香精香料的通用名称,也可标示为“食用香精”,或者“食用香料”,或者“食用香精香料”。所以 *** 胶在此种情况下一般不会被单独列入配料表中。


  但它在碳酸饮料中却是十分重要的“幕后角色”。在 *** 胶的作用下,碳酸饮料中的水溶性物质、脂溶性物质能够更好地混合,拥有更好的稳定性。同时 *** 胶可以改变溶剂的表面张力,让二氧化碳能够较好地稳定在碳酸饮料中,更好地保持饮料的清爽畅快口感。


  小结


  在全球化时代,原来我们习以为常的生活与世界的各个角落息息相关。希望不久人们重新坐在金合欢的树荫下,享受爽口清凉的饮料、甜蜜诱人的糖果。也希望依赖 *** 胶的生产商能够找出新的解决途径和 *** 。


关于食品委托生产,这些关注度高的问题,你需要知道

4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2年立法工作计划》通知,其中包括《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目前我国没有直接的委托生产的监管办法,这一监管办法说明在以后关于食品委托生产会更规范化。目前,很多食品企业的生产和包装是在委托加工企业完成的,而在委托加工的过程中,仍会有很多问题困扰着食品企业,食品伙伴网将企业关注度比较高的一些问题进行汇总解答。


一、什么是委托生产加工


委托生产加工是食品制造业中一种常见的生产加工模式,指是食品的生产加工系企业以合约形式委托他人完成,然后以自己的名义向其他生产经营者或消费者提供食品产品的行为。


温馨提示:

■委托双方应当签订委托生产合同,明确委托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双方证照资质;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同中应详细说明委托加工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品种、数量、工艺、执行标准以及质量指标、包装材料、验收 *** 等;

■涉及到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内容要提前约定,避免侵权纠纷以及包材损失。


二、委托加工是否需要备案


委托加工不需要备案。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答记者问,明确取消委托加工备案。委托加工属于市场行为,行政部门不应干涉。食品生产委托双方只需要根据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真实标注委托方和被委托方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以及被委托方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等信息即可。


三、委托方生产许可证无此产品的许可范围,被委托方生产许可有此产品的生产范围,能否委托加工?


可以的,委托方无需生产许可资质。委托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是一种常见的生产经营方式,委托方应当委托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生产者生产。受委托方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书载明的许可范围应涵盖委托生产的产品品种。


四、委托方是否需要办理经营许可证?


委托方委托其他企业进行食品加工并销售,属于食品经营行为。


对于销售范围不仅是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者,分二种种情况,一是没有生产许可的企业委托其他企业进行食品加工并销售,此过程属于食品经营行为,因此委托企业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项目需涵盖委托加工的食品类别。二是有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委托其他企业进行食品加工并销售,关于这一经营行为否需要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存在一定争议,由于各地区执法部门的意见也存在分歧,为降低风险,建议企业无论有无生产许可证都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对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者委托其他企业进行生产,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可以不需要经营许可,仅在销售活动开展前完成备案。

如果是食品添加剂,则不需要食品经营许可。


五、被委托生产企业是否可以标识委托方的产品条码


被委托生产企业可以标识委托方的产品条码。根据原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实施过程中有关问题意见的函(质检办法函【2008】67号)的规定:“委托他人加工的产品,应当使用委托方注册的厂商识别代码及相应的商品条码。”


六、委托加工关系如何标识


伙伴网在《关于委托加工产品标签标注的汇总》一文中汇总得出委托加工标签应标识委托企业的名称、地址和被委托企业的名称和地址。另外,根据《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征求意见稿)》,修订趋势为同时标注委托单位和被委托单位的名称、地址。


结语


以上为食品伙伴网对企业委托加工相关常见问题的汇总及解答,相信《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发布后,我国关于委托生产加工的监管会更明朗。大家如果有相关问题或疑问欢迎留言反馈。

「食品安全」我国标准化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


标准化作为国家一项基础性制度,是国家治理体系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技术基础。GB/T 20000.1-2014《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对标准化的定义为:为了在既定范围内获得更佳秩序,促进共同效益,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确立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以及编制、发布和应用文件的活动。已经有越来越多行业的各个方面在运用标准化,如企业标准化、农业标准化、安全生产标准化、政务公开标准化等等。那么,我国标准化目前的现状是怎样的?未来的发展趋势如何?食品伙伴网带你来了解一下。一、目前现状自2001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成立以来,我国标准化事业快速发展,标准体系初步形成,应用范围不断扩大,水平持续提升,国际影响力显着增强,全社会标准化意识普遍提高,为加强管理,国家陆续发布了很多标准化相关重要法律法规,规范我国标准化相关工作。国家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了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供公众进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乃至国际标准的查询。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我国标准化现状可以简要概括主要为: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等几个方面。1、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按照强制性标准制定原则和范围,国家对现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及制修订计划开展清理评估,对不再适用的予以废止,不宜强制的转化为推荐性标准,确需强制的提出继续有效或整合修订的建议,同时提出各领域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框架。2017年3月23日,原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关于《水泥包装袋》等107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公告2017年第7号将白砂糖等107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转化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标准代号由GB改为GB/T,标准顺序号和年代号不变。同一天,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废止《微波和超短波通信设备辐射安全要求》等39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公告2017年第6号的发布,公告《饲料中硒的允许量》、《饲料中铜的允许量》、《饲料中锡的允许量》、《车间空气中 *** 职业接触限》等39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废止。2、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我国进一步优化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体系结构,向 *** 职责范围内的公益类标准过渡,现有推荐性标准的数量和规模逐步缩减。2017年12月1日国家标准委发布国家标准委关于终止《卫星定位车辆信息服务系统信息安全规范》等1447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终止了《蛋及蛋制品良好操作规范》、《芒果汁及其饮料中原果汁含量的测定》等1447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项目;2017年12月15日,原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关于废止《发文稿纸格式》等87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公告2017年第31号,对《植物油脂检验杂质测定》、《新鲜水果和蔬菜取样 *** 》、《水果和蔬菜冷库中物理条件定义和测量》、《速冻水果和蔬菜矿物杂质测定 *** 》、《大豆制品甲酚红指数的测定》等推荐性国家标准公告废止。同时,我国标准制修订进程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即可查询到,制修订全过程信息公开,强化了制修订流程中的信息共享、社会监督和自查自纠,有效避免了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在立项、制定过程中的交叉重复矛盾。3、培育发展团体标准为了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主席令第七十八号),修订后的标准化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标准化法新增了团体标准,之一次明确了团体标准的法律地位。2017年12月15日,民政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 》(国质检标联〔2017﹞536号),对团体办法进行规范管理。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目前已经发布团体标准3800多条,不过,涉及到食品方面的团体标准还是比较少。4、放开搞活企业标准为了加强企业标准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及有关规定,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制定《企业标准化管理办法》(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对企业标准化工作基本任务、企业标准复审、企业标准化人员违反标准化法相关规定的处理方式进行明确。我国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正逐步取消 *** 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鼓励标准化专业机构对企业公开的标准开展比对和评价,强化社会监督。越来越多的企业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其执行的企业标准,其中包括部分食品方面的企业标准,目前部分地方发布的企业标准管理文件中明确自我声明的企标不包括食品,具体情况食品伙伴网后续为大家梳理。5、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承担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和领导职务,增强话语权。为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减少技术性贸易壁垒和适应国际贸易的需要,提高我国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促进采用国际标准工作的发展,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制定《采用国际标准管理办法》(总局令第35号),自2001年11月21日起实施。我国正不断加大国际标准跟踪、评估和转化力度,加强中国标准外文版翻译出版工作,推动与主要贸易国之间的标准互认,推进优势、特色领域标准国际化,创建中国标准品牌,目前,我国已经与不少国家进行了标准互认。2015年12月31日,国家标准委发布关于公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英国国家标准化机构首批中英互认标准清单的公告,与英国进行《钢铁及合金总碳含量的测定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等62组标准互认;2017年6月8日,国家标准委关于公布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法国国家标准化机构首批中法互认标准清单的公告的发布,对《健康信息学电子健康记录定义、范围与语境》等11组首批互认标准进行了互认。而且,在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已有部分国际标准发布。我国结合海外工程承包、重大装备设备出口和对外援建,推广中国标准,以中国标准“走出去”带动我国产品、技术、装备、服务“走出去”,并进一步放宽外资企业参与中国标准的制定。二、未来发展趋势国务院及各有关部门十分重视标准化工作,出台的不少文件中均明确提出了标准化发展目标。1、未来标准体系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对我国未来标准体系进行规划,提出:到2019-2020年,基本建成结构合理、衔接配套、覆盖全面、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新型标准体系。理顺并建立协同、权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体制。 *** 主导制定的推荐性标准限定在公益类范围,形成协调配套、简化高效的推荐性标准管理体制。市场自主制定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发展较为成熟,更好满足市场竞争、创新发展的需求。2、标准国际化2015年12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89号)中提出:到2020年,在技术发展快、市场创新活跃的领域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团体标准。标准平均制定周期缩短至24个月以内,科技成果标准转化率持续提高。参与和主导制定国际标准数量达到年度国际标准制修订总数的50%,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主要贸易伙伴国家的标准互认工作扎实推进,主要消费品领域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以上。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中亦提到:到2019-2020年,我国参与国际标准化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承担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和领导职务数量显着增多,与主要贸易伙伴国家标准互认数量大幅增加,我国标准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迈入世界标准强国行列。3、重要产品标准化追溯体系对于重要产品标准化追溯体系,关于开展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质检标联<2017>419号) 中指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国家、行业、地方、团体和企业标准相互协同、覆盖全面、重点突出、结构合理的重要产品追溯标准体系。一批关键共性标准得以制定实施,追溯体系建设基本要求得到规范统一,全社会追溯标准化意识显着提高。追溯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和反馈机制初步建立,有效开展重要产品追溯标准化试点示范,发挥辐射、带动和引领作用,实现标准化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4、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指出:到2020年,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全部实现自我声明公开,企业公开标准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比例达到20%以上。5、标准文本公开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国家标准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企业比较关注的我国未来标准文本公开情况进行了规划:已发布的国家标准公开分为两个阶段实施。之一阶段:2018年底前,强制性国家标准实现免费向社会公开;非采标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实现免费向社会公开。第二阶段:2020年底前,在遵守国际(国外)标准组织版权政策前提下,采标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实现免费向社会公开。三、小结总之,国家充分重视我国标准化的发展进程,努力使我国的标准体系结构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与国际标准化进行接轨,使我国标准化体系更加完善,能够更大程度惠及企业、惠及民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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